投稿指南
一、本刊要求作者有严谨的学风和朴实的文风,提倡互相尊重和自由讨论。凡采用他人学说,必须加注说明。 二、不要超过10000字为宜,精粹的短篇,尤为欢迎。 三、请作者将稿件(用WORD格式)发送到下面给出的征文信箱中。 四、凡来稿请作者自留底稿,恕不退稿。 五、为规范排版,请作者在上传修改稿时严格按以下要求: 1.论文要求有题名、摘要、关键词、作者姓名、作者工作单位(名称,省市邮编)等内容一份。 2.基金项目和作者简介按下列格式: 基金项目:项目名称(编号) 作者简介:姓名(出生年-),性别,民族(汉族可省略),籍贯,职称,学位,研究方向。 3.文章一般有引言部分和正文部分,正文部分用阿拉伯数字分级编号法,一般用两级。插图下方应注明图序和图名。表格应采用三线表,表格上方应注明表序和表名。 4.参考文献列出的一般应限于作者直接阅读过的、最主要的、发表在正式出版物上的文献。其他相关注释可用脚注在当页标注。参考文献的著录应执行国家标准GB7714-87的规定,采用顺序编码制。

国家安全体系中生物安全的法治现代化(3)

来源:农业现代化研究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1-02-13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未来,只有在符合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衡量标准的基础之上,通过立法、不断完善国家安全体系结构等措施,第一时间获取最新的资料和数据信息,更好地防

未来,只有在符合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衡量标准的基础之上,通过立法、不断完善国家安全体系结构等措施,第一时间获取最新的资料和数据信息,更好地防范因为现代生物技术开发和应用而引发的对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以及对人体健康可能构成的危险或潜在风险,才能构建现代化的国家生物安全体系。类似于划定生物技术发展边界等的前沿新兴问题要敢于尝试敢于研究,不断地前进摸索并且在过程中不断地积累技术和经验;对生物战和新型生物类病毒等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及动植物疫情,要尽可能地参与国际上的研究合作与分享,联手展开分析研究,争取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得出可行的缓解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全球的一体化注定未来的国家安全体系构建若要依照国家治理现代化理念实现改革,则必须要通过全球合作而非独自为战,集多方的力量和资源来解决和抗击未来的威胁才是可行之道。

当前,生物安全依然是经济发展的根基,其重要性和紧迫性已成为全世界的共识。在生物安全形势处于大变局的关键时期,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速,未来我国生物安全也面临新形势、新问题和新任务,需要及时、适时地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因此,切实保障生物安全是摆在我们面前的紧迫任务,也是确保国家安全得以保障的关键所在。我国生物安全工作的开展将更有强制力,[8]通过立法确立生物安全领域的基础性制度原则,真正实现用法律、用体系保卫国家安全、保障人民生命健康。

四、结语

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而人均资源占有量较低的大国,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不仅关系到生态环境建设,更是关系到国家的生存与发展,[9]全球生物安全面临的风险与挑战将如影随形。因此,生物安全作为国家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自然是不容忽视的安全战略、国家战略,无论是国家层面还是民众层面,都应该对生物安全有更加客观和全面的了解和认识,正确看待其价值和威胁所在,同时时刻保持警惕,密切关注生物安全方面隐藏的威胁因素,稳步推进生物安全的法治现代化进程,齐心共护国家安全。

[1]温雅莉.生态安全是国家安全体系的核心构成[N].中国绿色时报,2014-5-20(A03).

[2]俞可平.衡量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基本标准—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的思考[N].北京日报,2013-12-9(17).

[3]佘文欣.生物安全的重要性[J].饲料博览,2019(8):93.

[4]游忠明.加快建立国门生物安全防御体系[N].中国国门时报,2017-4-24(001).

[5]王萍.生物安全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J].中国人大,2019(23):52-53.

[6]杜宴林,赵晓强.国家治理现代化与法治中国建设[J].吉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3):85-88.

[7]俞可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J].前线,2014(1):5-9.

[8]宋杨.用法律武器保卫国家生物安全[N].中国环境报,2019-10-25(003).

[9]毕光远,李冕,李振彪,王超,张蕾.生物应急医学救援问题与对策研究[J].西南国防医药,2019,29(11):1166-1167.

2020年2月14日下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了中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习近平指出,这次抗击新冠肺炎病毒疫情,要从体制和机制上创新和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举措,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水平。要从保护人民健康、保障国家安全、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把生物安全纳入到国家安全体系,系统规划国家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国家生物安全的防治能力。随着全球的发展和变化,国家安全的范畴也需要不断地延伸扩大,尤其是在非传统安全领域,国家安全体系自身也急需进行法治现代化转型和改革。此次新冠肺炎病毒疫情不容乐观的态势就已经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一、国家治理现代化与法治中国建设理念指导下国家安全体系中生物安全的法治现代化的重要性“总体国家安全观”是集政治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等多安全领域于一体的“国家安全体系”。[1]当前,随着全球化进程的不断深入和推进,全球局势更加多元化、复杂化,全球性问题日渐增多,相应的作为维护人民和国家安全的国家安全体系也迫切需要进行法治的现代化改革以满足当前局势的需求。国家治理现代化与法治中国建设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提出的一个重要内容,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关键是在于制度的改革和创新,[2]而且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然途径便是法治。因此在国家治理现代化理念指导下,国家安全体系要实现法治现代化则必须要进行相应改革和采取必要的创新举措,并且以法治为核心的指导思想,坚决贯彻执行下去。根据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指导理念,虽然国家安全体系发展至今已有多方面的补充变化,但也应不断就当前的局势和各方面的相关影响因素及时做出相应的改革举措,尤其是在一些长期不被重视甚至被完全忽视的领域和方面做足调研并且深入研究分析,做到立体地解剖并且正确客观地认识其本身,全方位评估其现存的或者潜在的危险因素。国家安全是国家发展最重要的基石,是人民福祉的最根本保证。国家安全体系只有时刻保持法治现代化进程的推进并且进行相应改革,才能使国家安全体系始终保持年轻并能够长期且有效地抵御内部和外界的威胁到国家安全的危险因素,最终才能真正意义上地保护人民健康、保障国家安全、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生物安全是国家安全中的非传统安全领域,是为了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降低疾病传播风险而建立的一套系统化的管理措施。同时,生物安全还是经济有效而且必须要全面落实的传染病控制策略。[3]然而囿于种种原因,很长时间以来我们对生物安全的重要性认识肤浅、不够系统,且对生物安全本身的认识较为欠缺,生物安全战略十分模糊,未能对其进行系统透彻的分析评估,同时国民对生物安全风险概念的认识不足等,导致其未能得到足够的重视。当前生物安全面临形势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加严峻。我国目前的对外经济贸易量急剧增大,交流范围广、接触多,伴随的结果就是跨境的新生产业和内陆口岸增多,同时大量人口的流动和物流运输行业的飞速发展导致了交通运输工具流动传播渠道更加趋向于复杂化和多元化,不断冲击着我国的国家生物安全防线;而另一方面许多具有强传染性的甚至高致死率的生物携带病毒正威胁着人们的身体健康安全,例如我国近期的新冠肺炎病毒疫情,已经造成不少人员感染。生物病毒所导致的传染病类疫情不仅会导致经济上的损失,同时对人民的心理冲击也不容忽视。生物是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庞大群体,生物自身所携带的大量病毒和细菌是一个很大的潜在威胁,因此生物安全危机的一类模式便是病毒传播给人类暴发疫情。其中不乏有对人类极其致命的病毒病原体等,现如今已经发现的埃博拉病毒、耶尔森菌(鼠疫的引起菌种)和导致我国2003年的SARS疫情的非典型性肺炎病毒等,都已经导致过可怕的连锁反应:大量的人员患病,耗费了大量的资源,无有效的救治措施,恐慌的情绪在蔓延,这种结果显然与总体国家安全观所要达成的目标截然相反。生物安全危机的另一类模式则是外来生物入侵。相比上一类模式,这种情况下人类的生命安全几乎不会受到威胁,但是外来物种的入侵很有可能会给予原有生物致命的打击,直接影响到生态平衡。生物安全危机还包括生物技术的开发和应用方面的管控问题。生物技术在未来有良好的开发和应用前景,属于新兴的领域,然而我国在这方面的立法显然还不够全面,缺乏相关的案例经验,这给合理有效管控生物技术的开发和应用带来了很大的阻力。无论是上述哪一种情况,都直接或间接地威胁到了人民的安全甚至国家的安全,其背后涉及的一系列问题同样十分棘手,影响程度甚至不亚于小规模的局部冲突,对国家的各各方面都会产生冲击和影响,因此实现生物安全的法治现代化迫在眉睫。二、生物安全的法治现代化以及生物安全威胁的现代化应对策略目前,生物安全已成为国家安全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总体国家安全观框架内被赋予了新的内涵,如中央《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有效防范物种资源丧失和外来物种入侵”等内容。[4]并且在2019年10月,生物安全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审议,其共计七章75条,聚焦生物安全领域主要问题,重点保护我国生物资源安全,促进和保障生物技术发展和禁止利用生物及生物技术侵害国家安全,[5]明确了维护国家生物安全是其总体要求,保障人民生命健康是其根本目的,保护生物资源、促进生物技术健康发展、防范生物威胁是其主要任务等。生物安全的法治现代化进程应当以生物安全领域的法案编纂和出台为基础,配合国家安全部门的体系构建完善为辅,结合司法部门和科研部门就生物安全领域的建设性意见实推进生物安全领域的法治现代化,始终以法治为根基,强调科学合理的现代化改革。新的战略意味着新的挑战,借鉴国外在生物安全领域的发展建设,以美国为例,美国相关机构对生物安全本身具有高度重视,主要以DHS(美国国土安全局)、CDC(美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USAMRMC(美国陆军医学研究和物资司令部)以及HHS(美国卫生部)为主,美国聚集了多部门的研究人员和资源甚至包括军方力量,可见美国对生物安全具备高度的重视。但这次疫情却暴露出一个问题:美国CDC和DHS等部门对疫情在美国蔓延扩散的风险提前做出了评估并发布了预警,但美国的决策力量反应迟钝,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导致疫情依然在美国大面积扩散。美国在生物安全技术研究方面确实有不俗的实力,其预警机制体系也较为完善,但生物安全的法治建设方面显然是其短板,我国应当吸收其有利的经验和体系机制,在法治建设和现代化方面更加引起重视,两方面的共同推进才能使生物安全的法治现代化进程取得实质性的效果。就国内情况而言,生物安全作为国家安全体系中的非传统安全领域,最初是被归于资源安全领域之下,国家安全部门对其重视度不足,法治方面更是空白,该领域的立法空虚,司法部门也没有相关的方针和措施来干涉和治理,生物安全的法治现代化也就无从谈起;后来总体国家安全观将其单独作为一个安全领域,可见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提出,是我国在国家安全理论方面认知的一大提升,对非传统领域安全问题有了新的认识。自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扩大,使得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的关系愈发紧密,生物安全形势也日益严峻。一方面,相关的部门机构,例如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甚至于世界卫生组织等应指派相应的专家团队展开讨论研究,并结合相关领域的法学专家的意见,依法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体制和机制,构建严密的国家生物安全体系和生物安全防御体系,充分合理调动各方力量,明确各方的责任,对内、对外均执行统一且严格的生物安全检查和防控操作流程制度,防范动植物疫情跨境传播和外来生物入侵。另一方面,针对生物携带的病毒威胁,相关技术单位应联合医院、研究部门等,与政府部门做好协调,吸取以往的宝贵经验并借鉴以往的有效成果,建立快速有效的突发生物型传染疫情防控机制,做到精准、快速、高效,做到特殊时期能将疫情在很好地控制在可控范围之内,有计划地调配和派发相应的物资和防护用品。还应建立一套从上至下的突发疫情普及防控指导队伍的快速组建机制,便于对广大民众普及相关的知识和专业问题,并能做出及时的反馈,从根本上遏制生物所携带病毒的在人与人之间的传播蔓延。国家治理现代化实现的标志之一是国家制度体系的有效执行,即制度执行力。既然有了制度,那么制度的执行力和执行程度便成为了关键。[6]良好有效的制度执行力是法治得以实现的前提保障。严密合理的措施和强有力的制度执行力度将会有助于促进我国生物技术的健康发展,推动生物安全基础设施的建设,提升生物类疫情的防范能力和处理威胁的能力。从根本上加以高度重视,在实践上得以坚决落实,这才是未来实现生物安全对国家安全造成威胁可控化的制胜法宝。三、国家治理现代化理念指导下的生物安全未来战略未来的国家安全体系现代化需要符合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标志,即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衡量标准。[7]首先是公共权力运行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其二是民主化,其三是法治,其四是效率,其五是协调。只有五大要素共同具备并且落到实处,才能使国家治理现代化这一理念真正赋予制度体系以生命力。未来,只有在符合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衡量标准的基础之上,通过立法、不断完善国家安全体系结构等措施,第一时间获取最新的资料和数据信息,更好地防范因为现代生物技术开发和应用而引发的对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以及对人体健康可能构成的危险或潜在风险,才能构建现代化的国家生物安全体系。类似于划定生物技术发展边界等的前沿新兴问题要敢于尝试敢于研究,不断地前进摸索并且在过程中不断地积累技术和经验;对生物战和新型生物类病毒等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及动植物疫情,要尽可能地参与国际上的研究合作与分享,联手展开分析研究,争取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得出可行的缓解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全球的一体化注定未来的国家安全体系构建若要依照国家治理现代化理念实现改革,则必须要通过全球合作而非独自为战,集多方的力量和资源来解决和抗击未来的威胁才是可行之道。当前,生物安全依然是经济发展的根基,其重要性和紧迫性已成为全世界的共识。在生物安全形势处于大变局的关键时期,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速,未来我国生物安全也面临新形势、新问题和新任务,需要及时、适时地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因此,切实保障生物安全是摆在我们面前的紧迫任务,也是确保国家安全得以保障的关键所在。我国生物安全工作的开展将更有强制力,[8]通过立法确立生物安全领域的基础性制度原则,真正实现用法律、用体系保卫国家安全、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四、结语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而人均资源占有量较低的大国,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不仅关系到生态环境建设,更是关系到国家的生存与发展,[9]全球生物安全面临的风险与挑战将如影随形。因此,生物安全作为国家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自然是不容忽视的安全战略、国家战略,无论是国家层面还是民众层面,都应该对生物安全有更加客观和全面的了解和认识,正确看待其价值和威胁所在,同时时刻保持警惕,密切关注生物安全方面隐藏的威胁因素,稳步推进生物安全的法治现代化进程,齐心共护国家安全。【参考文献】[1]温雅莉.生态安全是国家安全体系的核心构成[N].中国绿色时报,2014-5-20(A03).[2]俞可平.衡量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基本标准—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的思考[N].北京日报,2013-12-9(17).[3]佘文欣.生物安全的重要性[J].饲料博览,2019(8):93.[4]游忠明.加快建立国门生物安全防御体系[N].中国国门时报,2017-4-24(001).[5]王萍.生物安全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J].中国人大,2019(23):52-53.[6]杜宴林,赵晓强.国家治理现代化与法治中国建设[J].吉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3):85-88.[7]俞可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J].前线,2014(1):5-9.[8]宋杨.用法律武器保卫国家生物安全[N].中国环境报,2019-10-25(003).[9]毕光远,李冕,李振彪,王超,张蕾.生物应急医学救援问题与对策研究[J].西南国防医药,2019,29(11):1166-1167.

文章来源:《农业现代化研究》 网址: http://www.nyxdhyjzz.cn/qikandaodu/2021/0213/621.html



上一篇:现代化进程中乡村文化建设面临的困境及对策研
下一篇:基于传统民居土壤下的现代民居形式的深度探索

农业现代化研究投稿 | 农业现代化研究编辑部| 农业现代化研究版面费 | 农业现代化研究论文发表 | 农业现代化研究最新目录
Copyright © 2018 《农业现代化研究》杂志社 版权所有
投稿电话: 投稿邮箱: